帶式輸送機是一種摩擦驅動的機械,以連續的方式輸送物料。它主要由機架、輸送帶、托輥、滾筒、張緊裝置、傳動裝置等組成。它可以在某條輸送線上形成從初始給料點到最終卸料點的物料輸送過程。既可輸送散裝物料,也可輸送成品。除純物料輸送外,還可配合各種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工藝要求,形成有節奏的流水作業輸送線路。
帶式輸送機又稱帶式輸送機。輸送帶是根據摩擦傳動原理運動的。適用于輸送堆積密度小于1.67/噸/立方米、易取出的低磨耗物料和袋裝物料,如煤、礫石、砂石、水泥、肥料、糧食等。帶式輸送機可在-20℃~ +40℃的環境溫度范圍內使用,被輸送物料的溫度小于60℃。其長度和裝配形式可根據用戶要求確定。傳動裝置可以是電動滾筒,也可以是帶傳動架的傳動裝置。
工作原理
帶式輸送機主要由兩個端托輥和緊套在端托輥上的封閉輸送帶組成。驅動輸送帶轉動的托輥稱為驅動托輥(傳動托輥);另一種只改變輸送帶運動方向的托輥稱為重定向托輥。驅動輥由電動機通過減速器帶動,通過驅動輥與輸送帶之間的摩擦拖動輸送帶。驅動輥一般安裝在出料端,以增加牽引力,方便拖拽。物料從進料端進料,落在旋轉輸送帶上。由輸送帶的摩擦力驅動,輸送到出料端進行出料。
其他說明
1. 帶式輸送機在運行過程中應由固定人員進行監督。主管必須具備一般的技術知識,熟悉輸送機的性能。
2. 企業應制定輸送機的“設備維護、檢查、安全操作規程”,以便監理人員遵照執行。主管必須有輪班制度。
3. 帶式輸送機給料應均勻,不允許給料過多,使給料漏斗充滿物料而溢流。
4. 輸送機運行過程中,非監督人員不得靠近機器,任何人員不得觸摸任何旋轉部件。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排除故障。如果存在不易立即消除但對工作影響不大的缺陷,應在維護時進行記錄和消除。
5. 在監督輸送機時,應經常觀察各部件的運行情況,并檢查各部位的連接螺栓。如發現松動,應及時擰緊。但是,絕對禁止在輸送機運行時對輸送機的運行部件進行清洗和修理。
6. 尾部裝配的螺旋張緊裝置應適當調整,使輸送帶保持正常的工作張力。監督員應經常觀察輸送帶的工作情況。對于部分損壞的部件,應根據損壞程度(即是否影響生產),在維修時決定是立即更換還是更換新的。拆下的輸送帶應根據磨損程度作其他用途。
7. 在保養帶式輸送機時,要觀察其工作狀態,清洗、潤滑、檢查和調整螺旋張緊裝置等零星工作。
8. 一般情況下,帶式輸送機應在無負載時啟動,卸料后停機。
9. 除了在使用過程中保持正常潤滑和更換個別損壞部件外,輸送機每運行6個月必須進行全面大修。大修時,必須消除使用中的缺陷和記錄,更換損壞的部件,更換潤滑油。
10. 企業可根據輸送機的工況制定大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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